小产权房问题是个社会问题,不仅仅是个法律的问题!小产权房的出现都是由某些组织违法才造成的,不能因为我们的党以及各级地方机关自己的失职,没有管好这些组织,造成了小产权房的出现,而把这个责任推给房主的!因此说,小产权房是有风险的,但我个人认为不会出现因为是小产权房,而就拆迁不给补偿,如果是那样的话,所有的房主是不会同意的!造成的后果也不可能是一个政府的强行规定就能解决的房主的不满意情绪的!因此说,有风险,但这个风险你愿意不愿意承担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并且并不取决于我们现在怎么说,而是取决于以后小产权房买卖和拆迁时双方的力量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