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的一审刑事案件与原审存在很大区别,辩护律师应当清楚有哪些不同,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卓有成效的辩护。
不久前,本人为一件职务犯罪案件作二审辩护取得成功,案件被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案件回到一审法院后,案件被分到另一位法官手中。因为发回重审的卷宗里除了二审法院的裁定书之外,没有二审法院法官对案件的分析认定材料,律师的辩护意见留存在二审法院的卷宗里,承办法官也不清楚律师的辩护观点是什么,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了解二审时发生了什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一审法院的人们认为判决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更是急于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
当承办法官得知我就是二审的辩护律师,便向我了解情况,这是个向法官传递辩护理由的绝好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于是向法官介绍了自己的主要辩护观点,以及论据。
这位法官开始还以为是被告人翻供,不认罪了,才导致的发回重审,听了我的一番话,才意识到是在认定犯罪事实上出了问题。
案件的争议焦点明确了,不等于法官会认可,上级法院的意见也不能强加给下级法院,下级法院如果还是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那么依然会再次做出有罪判决。何况这个案件已然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充分的理由,一审法院是不会改变原来的意见的。
以上就是重审案件的特点。
因此,辩护律师在二审法院辩护成功,不等于回到一审法院还能辩护成功,已经持有罪判决意见的法官们一定会百般挑剔地对抗律师的辩护。
在这种局势下,律师以为拿出一个说得出口的理由,就能让法官们接受是不现实的。律师的辩护观点必须切中要害,论据十分扎实,理由十分充分,不可动摇,无法反驳。
辩护律师面临的挑战是相当严峻的,你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挖空心思地论证辩护理由,穷尽一切可能地筑牢自己的阵地,让它强大到不可摧毁。?
以上是你提出刑事重审的辩护,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