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评估主要涉及的税项为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实现了资产评估增资,其是否应当纳入企业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的国有资本金;国有企业100%控股(控制)的非公司制企业、单位,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环节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改制后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本金。因此,根据对相关政策的分析可以得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则可以将相关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为改制后企业的资本金。同时依据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涉税政策规定,在改制过程中,经确认的评估增值资产,可以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优选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