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监视居住条件中,“无固定住所”是指在当地无固定住所还是本身当事人无固定住所?在办案管辖地以外有住房,在案件办理机关管辖地内没有住房的是否能算“无固定住所”?

10w+浏览 匿名 2018-06-09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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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5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
    9 2020-12-17 00:02:51
  • 周雷律师
    周雷律师
    您好,您的问题可师制定解决办法、诉讼策略,建议立即与我们联系。
    全文
    4 2018-06-10
  • 殷建伟律师
    殷建伟律师
    评分 5.0 服务1.1万人
    咨询我
    只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固定居所,包括租赁的居所也算有
    全文
    3 2018-06-10
  • 申维丰律师
    申维丰律师
    您好,包括租赁的居所也算有
    全文
    7 2018-06-10
  • 谢丽丽律师
    谢丽丽律师
    属于无固定住所
    全文
    9 2018-06-1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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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没有固定居所可以指定吗?
监视居住没有固定居所是可以指定的,一般是由公安部门来进行指定;但如果是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是恐怖活动犯罪的,那么即使有固定的住所,那么也是可以利用指定住所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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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无意犯了盗窃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不慎触犯到盗窃罪这一法律红线时,如何对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呢?答案无疑是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盗取公共或私人所有的贵重物品价值达到1000元人民币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的,或3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以及300000元人民币至50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应分别认定为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依据这些法律标准,对于盗窃金额较小但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而对于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判处罚金;
至于那些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者,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事后抢劫罪的所有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之为“转化型抢劫”。其定义为:当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这些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后,为了掩藏所获取的赃物、抵抗执法人员的逮捕或者销毁相关证据,而当场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的,将会按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由以上法律原文来看,想要构成“转化型抢劫”,必须满足以下三个重要前提条件:
首先,此类事件的主体必须是已经实施过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行为人;
其次,该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后,为了掩埋赃物、抵制捉拿并保护自己,必须在现场立即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并且达到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的程度;
最后,行为人通过上述方式成功地获得了受害者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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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中固定住处的认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中的固定住处的认定标准是必须是合法建筑物,犯罪嫌疑人享有居住使用权,固定住处必须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经常居住的是宾馆酒店等这些地方,这不应该作为固定住处,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安部门在实施监视居住的时候就会指定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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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条件有几个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实行标准为:
首先,应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多种刑事处罚可能性的因素;
其次,如果判断其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法,而若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紧迫威胁时,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值孕期的妇女,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母亲,在同样的情况下,如能证明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至于“监视居住”的具体实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员,可以考虑进行监视居住;其次,对于正值孕期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母亲,也可以考虑进行监视居住;
再次,如果某人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也可以考虑进行监视居住;最后,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性质,或者为了更好地办理案件,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话,也可以考虑进行监视居住。
另外,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进行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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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居住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这里的主体是企业,对象是员工。给员工办理居住证,并不是一定要签劳动合同才可以办理: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员工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暂住证。2、员工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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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否要去看守所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遵循特定法规的前提下,在取保候审的阶段中,被申请人并未受到拘役或囚禁。
然而,如果被申请人不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或者违反了与此有关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被重新逮捕并送入看守所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申请人仍然是犯罪嫌疑人,他们仍需接受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处理。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轻微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并不需要进行拘留或逮捕,但是需要对他们的行动自由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而非最终的判决结果。在调查工作完成之后,案件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被判定有罪或者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被刑事拘留后多久能探视他人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属于行政拘留性质,则在严格遵守行政拘留所有关规定的探视时间段内,被处罚人的亲朋好友如已事先进行预约,便可获准前往探访被拘留人士;关于表中的拘留所探视时间安排为:每周的星期一与星期四下午的14点至15点30分。
至于会见次数方面,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限内的常规会见次数通常不会超过两次。具体而言,每位被拘留者在同一天之内原则上仅能获得一次会见机会,而其中的近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将享有优先权。在进行会见之前,必须先在会见登记窗口进行登记,然后才能进行会见。一般来说,每次会见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拘留所领导的批准。每次会见的时长应控制在半小时以内,拘留所有权根据实际会见数量等因素对会见时间进行相应调整;若涉及到刑事拘留问题,那么在拘留期间,亲属将无法进行探视,但是辩护律师却可以进行探视。
此外,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需要,派遣相关人员在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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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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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看守所刑事拘留可以减少时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被判处拘役,所处的拘留期限能够适当予以缩减。这是因为若在判决正式生效实施之前,已有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先期羁押措施,那么便可按照每天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方式,将该拘留期限相应地削减。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期限的减少相当于判决实施前所受羁押的总天数。
至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其刑期的起算日期应自判决正式生效实施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此之前,若已对其采取了先期羁押措施,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按两日折抵刑期的标准来计算。
同样,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其刑期的起算日期也应自判决正式生效实施之日开始计算。同样,在此之前,若已对其采取了先期羁押措施,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按一日折抵刑期的标准来计算。
最后,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期的起算日期同样应自判决正式生效实施之日开始计算。在此之前,若已对其采取了先期羁押措施,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按一日折抵刑期的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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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能探视吗亲属
[律师回复] 解析:
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执法机构正式许可进行的任何地点的移动都视为违反规定,包括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县区等。而若被取保候审者的住所、职业及联系方式出现变更,则必须在发现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立即向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国家执法机构进行汇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父母刑事拘留无判决书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您提到的在看守所被羁押超过一年且尚未作出判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可能表明此案件的相关证据不充分。若证据确实存在缺乏之处,那么公检法等机构将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理工作,这样便可能引发超越法定时限的羁押状况,依据法律规定应立即采取行动变更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强制措施。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前往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详细咨询,并提出申请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关于看守所的定义,它主要是指那些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未作出最终司法判决之前,由公安机关负责暂时性扣押的场所。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其交付执行刑罚之前,若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然而,看守所接收犯罪嫌疑人入所,必须持有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如无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五条
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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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无住所监视居住怎么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本地没有住所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给当事人指定住所执行监视居住的,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的很清楚,但是公安机关所指定的住所不能是羁押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比如不能指定在看守所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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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周末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自然是允许的。根据相关规定,辩护律师需要持有正式的律师职业证书、具有资格的律师协会发放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书面材料进行申请,以获取会见权。同时,看守所也有义务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尽快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
2、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时,除了需要提供上述提到的“三证”之外,还需向看守所展示起诉意见书的复印件作为额外的证明文件。
3、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律师与在押的被告人会面时,除了需要提供上述提到的“三证”之外,还需向看守所出示起诉书副本或者由人民法院签发的裁判文书作为额外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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