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不同
这也是区别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而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
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在24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
全日制用工双方,必须以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既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这一特点大大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双方完全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诚实信用为准则,严格遵守双方的约定。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员工而言,无论企业以什么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
社会保险缴纳方式不同
全日制职工社会保险须有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手续,职工应承担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非全日制用工职工的社会保险须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支付工资时一并支付给个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韶府[2015]14号)规定,全日制职工最低月工资为1210元/月,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不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提起诉讼 的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国家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广东政策《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第十条规定:“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