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
(1)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
(2)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
(3)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
2,资产重组申请与破产申请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前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1)重整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2)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
(3)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