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人社厅和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
江西省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江西省平均工资,是由江西省人社厅和统计局发布的,是江西省非私营企业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江西工伤工资待遇2016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136元。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江西省计算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亡的除外,并不涉及江西省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均已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