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怎么补偿啊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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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待遇怎么补偿啊

一、工伤待遇怎么补偿啊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待遇怎么算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

包括诊疗费用、药品费用及住院服务费用总和。

2.交通食宿费:

包括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伙食费用。

3.辅助器具费用参考此公式:

赔偿金额=单件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所需用具的数量。

4.处于七级至十级工伤等级阶段的人员,一次性补偿金额则根据其本人工资按以下比例计算:

13/11/9/7个月。

5.其余各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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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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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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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不小心受了工伤,但是一直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那么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双赔案例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刘某于2009年3月入职到某清洁公司从事道路清洁工作,公司未给刘某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9月26日,刘某在工作中被车辆撞伤,后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受伤性质为工伤,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八级。刘某因伤残待遇与公司未能协商一致,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八级伤残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清洁公司则表示,刘某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应由交通事故肇事方首先进行赔偿,公司只承担补差责任。
争议: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给付
本案的焦点在于,刘某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从而构成了工伤,而刘某在获得第三人支付的人身损害赔偿后,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按工伤伤残等级全额支付,还是将工伤保险待遇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人身损害赔偿后进行补差。
郫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对本案观点进行了统一,其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依据该规定,刘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除医疗费外的其他项目是双赔模式,即工伤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同理,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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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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