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申请评估是怎么样的,以下为我的解答:
提问
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的话会赢吗??
我在一家5星级饭店工作2007年7月5日签的合同有效期到2008年的7月4日在合同快结束的时候(大概6月中旬)酒店对我做了个评估!里面有一条是否愿意续签合同我添的是同意!但并不是正式的续签合同义项只是个评估表!到了2007年7月14日已经过了10天酒店还没有和我签定新的合同!我便提出辞职!但是酒店方面要我在工作30天作为通知期!(也就是说在无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在工作30天)在剩下30天工作期间我办完了失业也拿到了解除合同证明!并且酒店也来了新员工顶替我的工作!现在因为家里有事工作不到30天还差六天不能继续上班,但是酒店方面说要赔偿6天工资给酒店说因为还差6天满通知期!(以前签的那份合同上有说终止或解除合同要30天通知期!但并没说明要按天算钱给予赔偿)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可以申请仲裁吗?申请的话要什么手续怎么办?还有赢的机会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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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7-2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你和单位的合同期满,单位没有和你续签,那么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你无需再为单位服务。现在合同期满后的几十天时间里,你仍然为单位劳动,单位需要支付相应报酬,同时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你当然可以申请仲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