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理论界(法学家为主)与实务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分歧的,理论界认为法理上当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来就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类型。但是,实务界认为罪犯伏法既是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精神抚慰,不应另行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理论界代表了应然法,实务界代表了实然法。在司法实践中,只能依据实然法,不能依据应然法判决。因此,在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法院只能不予受理。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有没有精神抚慰金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