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商事仲裁申请书注意事项:
写明当事人身份、仲裁依据(仲裁协议名称或仲裁条款所属合同名称、具体内容)、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争议合同的签订情况、与仲裁请求有关的条款内容、双方履行合同的事实及依据、提出仲裁请求的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应按照格式分列“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或“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依此类推;申请人应提供被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有多个联系地址或电话的,可在申请书中逐一列明,或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如提出利息、违约金之类的主张,应在仲裁请求中明确该项主张的具体起算和截止日期、计算标准,如果该项主张不是从申请仲裁之日起算,还应明确截止申请仲裁之日的暂计数额;除仲裁费外,申请人的各项给付性请求均应写明具体金额,如律师费、差旅费等。
申请人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仲裁申请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仲裁申请书应由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