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有一个舅舅做的是施工工程,他们那儿的工程项目完工了要进行验收,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什么

帮助10人 4.7w浏览 匿名 2018-06-30 甘肃酒泉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钢筋加工制作时,要将钢筋加工表与设计图复核,检查下料表是否有错误和遗漏,对每种钢筋要按下料表检查是否达到要求,经过这两道检查后,再按下料表放出实样,试制合格后方可成批制作,加工好的钢筋要挂牌堆放整齐有序。
    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种规定,并不得以等面积的高强度钢筋代换低强度的钢筋。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1)钢筋表面应洁净,粘着的油污、泥土、浮锈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可结合冷拉工艺除锈。
    (2)钢筋调直,可用机械或人工调直。经调直后的钢筋不得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小5%。
    (3)钢筋切断应根据钢筋号、直径、长度和数量,长短搭配,先断长料后断短料,尽量减少和缩短钢筋短头,以节约钢材。
    (4)钢筋弯钩或弯曲:
    ①钢筋弯钩。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半圆弯钩、直弯钩及斜弯钩。钢筋弯曲后,弯曲处内皮收缩、外皮延伸、轴线长度不变,弯曲处形成圆弧,弯起后尺寸不大于下料尺寸,应考虑弯曲调整值。
    钢筋弯心直径为2.5,平直部分为3。钢筋弯钩增加长度的理论计算值:对转半圆弯钩为6.25,对直弯钩为3.5,对斜弯钩为4.9。
    ②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D,不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③箍筋。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箍筋调整,即为弯钩增加长度和弯曲调整值两项之差或和,根据箍筋量外包尺寸或内包尺寸而定。
    ④钢筋下料长度应根据构件尺寸、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弯曲调整值和弯钩增加长度等规定综合考虑。
    .直钢筋下料长度=构件长度—保护层厚度+弯钩增加长度
    .弯起钢筋下料长度=直段长度+斜弯长度-弯曲调整值+弯钩增加长度
    .箍筋下料长度=箍筋内周长+箍筋调整值+弯钩增加长度
    钢筋绑扎与安装
    钢筋绑扎前先认真熟悉图纸,检查配料表与图纸、设计是否有出入,仔细检查成品尺寸、心头是否与下料表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绑扎。
    采用20#铁丝绑扎直径12以上钢筋,22#铁丝绑扎直径10以下钢筋。
    (1)墙
    ①墙的钢筋网绑扎同基础。钢筋有90°弯钩时,弯钩应朝向混凝土内。
    ②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两层钢筋之间,应设置撑铁(钩)以固定钢筋的间距。
    ③墙筋绑扎时应吊线控制垂直度,并严格控制主筋间距。剪力墙上下两边三道水平处应满扎,其余可梅花点绑扎。
    ④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竖向受力筋外绑一道水平筋或箍筋,并将其与竖筋点焊,以固定墙、柱筋的位置,在点焊固定时要用线锤校正。
    ⑤外墙浇筑后严禁开洞,所有洞口预埋件及埋管均应预留,洞边加筋详见施工图。墙、柱内预留钢筋做防雷接地引线,应焊成通路。其位置、数量及做法详见安装施工图,焊接工作应选派合格的焊工进行,不得损伤结构钢筋,水电安装的预埋,土建必须配合,不能错埋和漏埋。
    (2)梁与板
    ①纵向受力钢筋出现双层或多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15mm的短钢筋,如纵向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短钢筋直径规格与纵向钢筋相同规格。
    ②箍筋的接头应交错设置,并与两根架立筋绑扎,悬臂挑梁则箍筋接头在下,其余做法与柱相同。梁主筋外角处与箍筋应满扎,其余可梅花点绑扎。
    ③板的钢筋网绑扎与基础相同,双向板钢筋交叉点应满绑。应注意板上部的负钢筋(面加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及高度。
    ④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在中层,主梁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钢筋在上。
    ⑤楼板钢筋的弯起点,如加工厂(场)在加工没有起弯时,设计图纸又无特殊注明的,可按以下规定弯起钢筋,板的边跨支座按跨度1/10L为弯起点。板的中跨及连续多跨可按支座中线1/6L为弯起点。(L—板的中一中跨度)。
    ⑥框架梁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时,应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间距要有留有30mm,以利灌筑混凝土之需要。
    ⑦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
    6)板筋绑扎前须先按设计图要求间距弹线,按线绑扎,控制质量。
    7)为了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根据设计要求,板筋采用钢筋马凳纵横@600予以支撑。
    钢筋接长
    根据设计要求,直径≥18的钢筋优先采用机械接长,套筒挤压连接技术,其余钢筋接长,水平筋采用对焊与电弧焊,竖向筋优先采用电渣压力焊。大于Φ25竖向钢筋采用套筒挤压连接。
    (1)对焊操作要求
    Ⅱ、Ⅲ级钢筋的可焊性较好,焊接参数的适应性较宽,只要保证焊缝质量,拉弯时断裂在热影响区就较小。因而,其操作关键是掌握合适的顶锻。
    采用预热闪光焊时,其操作要点为:一次闪光,闪平为准;预热充分,频率要高;二次闪光,短、稳、强烈;顶锻过程,快速有力。
    (2)电弧焊
    钢筋电弧焊分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和熔槽四种接头形式。
    ①帮条焊:帮条焊适用于Ⅰ、Ⅱ级钢筋的接驳,帮条宜采用与主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制作。
    ②搭接焊:搭接焊只适用于Ⅰ、Ⅱ、Ⅲ级钢筋的焊接,其制作要点除注意对钢筋搭接部位的预弯和安装,应确保两钢筋轴线相重合之处,其余则与帮条焊工艺基本相同。一般单面搭接焊为10,双面焊为5。
    ③钢筋坡口焊对接分坡口平焊和坡口立焊对接。
    (3)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
    电渣压力焊是利用电流通过渣池产生的电阻热将钢筋端溶化,然后施加压力使钢筋焊合。
    电渣压力焊施焊接工艺程序:
    安装焊接钢筋→安装引弧铁丝球→缠绕石棉绳装上焊剂盒→装放焊剂接通电源,“造渣”工作电压40~50V,“电渣”工作电压20~25V→造渣过程形成渣池→电渣过程钢筋端面溶化→切断电源顶压钢筋完成焊接→卸出焊剂拆卸焊盒→拆除夹具。
    ①焊接钢筋时,用焊接夹具分别钳固上下的待焊接的钢筋,上下钢筋安装时,中心线要一致。
    ②安放引弧铁丝球:抬起上钢筋,将预先准备好的铁丝球安放在上、下钢筋焊接端面的中间位置,放下上钢筋,轻压铁丝球,使接触良好。放下钢筋时,要防止铁丝球被压扁变形。
    ③装上焊剂盒:先在安装焊剂盒底部的位置缠上石棉绳,然后再装上焊剂盒,并往焊剂盒满装焊剂。
    安装焊剂盒时,焊接口宜位于焊剂盒的中部,石棉绳缠绕应严密,防止焊剂泄漏。
    ④接通电源,引弧造渣:按下开头,接通电源,在接通电源的同时将上钢筋微微向上提,引燃电弧,同时进行“造渣延时读数”计算造渣通电时间。
    “造渣过程”工作电压控制在40~50V之间,造渣通电时间约占整个焊接过程所需通电时间的3/4。
    ⑤“电渣过程”:随着造渣过程结束,即时转入“电渣过程”的同时进行“电渣延时读数”,计算电渣通电时间,并降低上钢筋,把上钢筋的端部插入渣池中,徐徐下送上钢筋,直至“电渣过程”结束。
    “电渣过程”工作电压控制在20~25V之间,电渣通电时间约占整个焊接过程所需通电时间的1/4。
    ⑥顶压钢筋,完成焊接:“电渣过程”延时完成,电渣过程结束,即切断电源,同时迅速顶压钢筋,形成焊接接头。
    ⑦卸出焊剂,拆除焊剂盒、石棉绳及夹具。
    卸出焊剂时,应将料斗卡在剂盒下方,回收的焊剂应除去溶渣及杂物,受潮的焊剂应烘、焙干燥后,可重复使用。
    ⑧钢筋焊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焊接接头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
    质量标准编辑
    钢筋工程施工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有关钢筋部分规定
    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保证项目
    (1)钢筋的材质、规格及焊条类型应符合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有材质及产品合格证书和物理性能检验,对于进口钢材需增加化学性能检定,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焊工必须持相应等级焊工证才允许上岗操作。
    (4)在焊接前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焊接条件及参数,制作二个抗拉试件,其试验结果大于该类别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才允许正式施焊,此时不可再从成品抽样取试件。
    基本项目
    (1)钢筋、骨架绑扎,缺扣、松扣不超过应绑扎数据的10%,且不应集中。
    (2)钢筋弯钩的朝向正确,绑扎接头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搭接长度不小于规定值。
    (3)所有焊接接头必须进行外观检验,其要求是:焊缝表面平顺,没有较明显的咬边、凹陷、焊瘤、夹渣及气孔,严禁有裂纹出现。
    检查方法
    按同类型(钢种直径相同)分批,每100个为一批,每批取6个试件,3个作抗拉试件,3个作冷弯试验。
    三个试件抗拉强度值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抗拉强度。
    冷弯试验(包括正弯和反弯试验)弯曲时接头位置应处于弯曲中心处,冷弯按规定角度进行,接头处或热影响区外侧横向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mm计算合格。
    全文
    6 2018-06-30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0.1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和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本规范不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范围一致。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502049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1.0.3 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应严格遵守。因此,承包合同(如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当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为准。
    1.0.4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01 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本规范是根据该标准规定的原则编写的,适用于该标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守该标准的相关规定。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施工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 术 语
    本章给出了本规范有关章节中引用的8个术语。由于本规范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在该标准中出现的与本规范相关的术语不再列出。
    在编写本章术语时,主要参考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132-90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
    本规范的术语是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
    3.0.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有关规定,本条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提出了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对具体的施工项目,要求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上述要求应能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运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按程序审批,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3.0.2 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列举了混凝上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具体名称。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根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确定应验收的分项工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体系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为六个分项工程;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
    本规范中“结构缝”系指为避兔温度胀缩、地基沉降和地震碰撞等而在相邻两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两部分之间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等的总称。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
    1 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 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质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3.0.3 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所含分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对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系指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在施工期间由参与验收的各方在现场对施工工艺进行的检测。有关施工工艺的见证检测内容在本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如预应力筋张拉时实际预应力值的检测。本条规定的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中,见证检测和结构实体检验可以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相应阶段内进行。
    3.0.4 分项工程验收时,除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0.5 检验批验收的内容包括按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的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本条列出了实物检查的方式和资料检查的内容。
    3.0.6 本条给出了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均应合格,且资料完整。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在形成验收文件的同时宜作出合格标志,以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为后续工序施工的条件。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这种项目的检验结果具有否决权。由于主控项目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从严要求是必需的。
    对采用计数检验的一般项目,以前要求的合格点率为70%及以上,本规范提高了相应要求,通常为80%及以上,且在允许存在的20%以下的不合格点中不得有严重缺陷。本规范中少量采用计数检验的一般项目,合格点率要求为 90%及以上,同时也不得有严重缺陷,这在本规范有关章节中有具体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时可选择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本规范的一般项目所采用的计数检验,基本上采用了原规范的方案。对于这种计数抽样方案,尚可根据质量验收的需要和抽样检验理论作一步完善。
    3.0.7 本条规定了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程序、组织。其中,检验批的检查层次为:生产班组的自检、交接检。施工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查和评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的检验批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前一工序的质量未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检查认可,不应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以免质量缺陷累积,造成更大损失。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或有争议的检验项目,应由各方参与进行见证检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得到控制。
    全文
    8 2018-06-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什么规范呢?
一键咨询
  • 145****2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8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81****40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780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46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 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无责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无责赔偿额度
(1)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
以及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100元人民币。
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需负责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家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同时还需承担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怎么确定
看是否符合标准,基本上有这么几个方面需要明确:1、受长度方向力的钢筋的种类是什么,有多少个,都在什么地方。2、钢筋与钢筋之间是如何在一起的,相交地方都在哪里,有多少个,接触面积所占的百分比。3、受宽度方向力钢筋,箍筋的种类,分别有多少,之间有多大的距离。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对于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额赔付;
2.针对在医疗救治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亦会给予合理的补偿;
3.由于事故引发的受害人误工费用也属于本保险范畴内;
4.除此之外,还包含了受害人所需支付的餐饮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日常生活开支;
5.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亡或者残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6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违法解除怀孕职工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已要辞退正在妊娠期的女职员时,该职工依法享有如下追偿权益:
首先,被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员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其次,因处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间的女职员,她们有权向公司索取这三个阶段的工资待遇;
再次,无论是工资还是加班费,都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全额发放给员工;
最后,对于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每一整年工作便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若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是不满一年的话,则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
反之,若工作时间不满半年,那么就只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当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员遭到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还能额外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而其他诸如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诉讼的行政行为须是特定且明确的行政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性;
2.提起诉讼的主体应当是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直接相关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或是该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3.原告在提出诉讼时需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其内容要指向可供审理裁判的事实根据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4.诉讼的标的应属行政诉讼的受理范畴之内,且符合相关司法程序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钢筋分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钢筋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基本信息。1、承包内容。2、质量要求3、项目及计算方式。4、工期计算。5、付款方式。六、双方责任。双方签字,日期。
10w+浏览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刑事赔偿范围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对公民采取羁押逮捕措施之后,最终决定撤销该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经过法院审理判定无罪从而中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二,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再次进行审查和审理并作出改判,使得原先被判处有罪的人得到无罪释放,并且原有的刑罚已经得以执行;
第三,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实施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任他人实施此类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以及
第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新房验收质量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住宅房屋交房验收的准则及标准如下所示:
1.墙面检查。
应注意观察墙面是否覆盖了抹灰层以及抹灰层表面是否存在裂缝或起皮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新竣工的房屋其墙面的平整度需严格控制在3~5毫米范围内方可达到合格标准。
2.顶面检查。
需关注顶面与地面之间是否存在倾斜角度,尤其是在卫生间和阳台等特殊区域的顶面,更需仔细检测是否存在渗漏的隐患。
若发现此类问题,务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3.门锁检查。
在交房过程中,必须确保门锁的防盗功能能够正常运作,同时门窗的拉手、插销等部件也需能够轻松顺畅地操作。
此外,所有门窗五金配件均不得出现倾斜现象。
4.防水检查。
在验收毛坯房阶段,应对房屋进行闭水试验以确保室内无任何漏水现象发生。
具体方法为:
首先将待测区域进行封闭处理,并将地漏予以堵塞,随后注入深度约30毫米的水,静置至少1天时间后,观察是否存在漏水迹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退一赔三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退一赔三的适用领域
对于“退一赔三”原则的适用条件,主要是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
消费者因日常生活需求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本法规的充分保护;
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其自行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以及服务,具体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商品中掺入杂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甚至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符合标准的商品;
第三,生产国家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的商品或者销售已经失效、变质的商品;
第四,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冒用其他企业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五,销售的商品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却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第六,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0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身份信息。2、钢筋清单及付款方式。3、交货时间及地点。4、产品的质量标准。5、相关权利及义务。6.交付方式。7.违约责任。8.其他。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界定其范围
[律师回复] 解析:
所谓“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亦被称为“局部刑事责任能力”,是一种介乎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与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中间状态。
这是指行为人因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影响,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过程中,其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相对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言有所降低的情形。
例如,年龄在14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便属于限定性刑事责任能力者;
此外,在生理层面上,那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既聋且哑的人士或是盲人,同样可以归类为限定性刑事责任能力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