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男朋友隔壁商铺故意压低价格打压我男朋友生意,听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次审议稿规定了投诉部门,究竟是哪里呢?

帮助10人 5.4w浏览 匿名 2018-07-02 河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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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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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你可以到工商银行的官方网站去找到投诉电话或者留言,就可以对不正当竞争申诉啦!或者拨打12315就行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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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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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次审议稿规定,针对你的问题可参考如下几点:
    一、经营者和消费者认为自身或者他人受到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侵害时,均可向市场监督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二、举报人可以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直接到市场监管执法机关举报违法经营活动。
    三、举报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1.有明确的举报主体。
    2.有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内容。
    3.有初步证明被举报人违法经营的相关证据、证明
    4.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四、举报人应当向受理部门提供自已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定联系方式或身份确定方式。
    五、 举报人到市场监管机关举报的,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经核实后由举报人签字;特殊情况下举报人不能签字的,应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注明情况。
    六、市场监管执法机关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全文
    8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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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次审议稿规定投诉部门是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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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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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是什么?
在很早就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通俗来讲就是违反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道德的竞争,而反不正当竞争就是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从而避免这样的行为出现,建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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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开除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以劳动者违反公司内部的规定章程作为开除员工的依据,从法律上来讲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践踏了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些规章制度往往是由用人单位独自制定的,而对于“严重违反”这一概念的定义也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
因此,这一条款很可能会被用人单位滥用以达到其不正当的目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在界定“严重违反”时,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的过失程度,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深入的审查,以确定这些行为是否已经使得劳动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
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地防止用人单位过于轻率地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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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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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什么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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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争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四种解决途径:
首先,当农户交叉涉及时,双方面临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端时,应充分理解和尊重历史背景,保持互相礼让的态度进行双边磋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倘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向当地行政管理机构,如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等部门提交申请来提出处理方案;
再次,若乡镇行政部门未能给予合理回应,当事人双方有权直接向县级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诉,若申诉理由充足且符合受理标准,相关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或者直接介入处理;
最后,对于已经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机构有责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若当事人对此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构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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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
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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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淄博律师劳动争议应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劳动争议问题,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四种方式予以解决:
首先是协商,即与雇主或用人单位协商以达成共识并加以解决;
其次是调解,这是指在第三方的协助下,通过耐心的劝说和引导,使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体谅,进而化解纷争;
再次是仲裁,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是诉讼,若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这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途径。
关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具体包括以下九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所引发的争议;
2.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
3.因开除、解雇、辞职、离职所引发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所产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所产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所产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就追讨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所产生的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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