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当事人发现判决有错误怎么办?该如何向法院申请,已经生效的错误判决是否可以不再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再审。
执行中发现判决错误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区县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我们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后来,我认为判决里有错误,但判决已生效,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可以去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然,再审期间,一般不会停止对原来判决的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