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判决生效将债权转让 的事,狭义的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法律事实。广义的债权转让包括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在内的债权移转的法律事实,这其实与广义的债的变更构成了交叉,下文阐述。其中债权人称为转让人,第三人称作受让人。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一起组成债的移转法律制度。债权转让具有非要式性、无因性和处分性三种基本特征。首先需要说明,真正意义上的债权转让行为应该是一种主动行为,包括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或者仅仅是转让人的单方行为。如果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自然的债权移转效果不是我们这里探讨的债权转让。比如,法定继承当中,被继承人的死亡自然使继承人享有债权,这是一种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法律事实发生的前提下,债权的自然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