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工厂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安排工人在周日加班并在以后安排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时间,员工加班按倍补休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而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据了解,有不少单位发给休息日加班职工调休单作凭证,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安排补休。这样做既满足了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需要,同时发给调休单,让职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安排调休,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