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的是委托公证是个人或组织委托给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一种授权方式,做这种委托只需委托人自愿拿着相关证件及资料然后拿着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要受托人到场的情况下就可以完成的。所以它的性质是单方性的。也就是说只要委托人一方就可以随时取消公证。全权公证只是说关于房子买卖的所有要办理的事宜都委托给受托人来办理,受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已。但仍然是单方性的。所以他是不能等同于过户的,比如做完此公证后,你是可以拿着公证书和房本去做任何买卖相关的事宜。但只要在您卖给下一家即将过户之前,业主只要去公证处单方面强烈申请注销公证,并拿着注销证明去过户大厅,您恐怕就过不了户了。这种事情是发生过的。所以只要是“委托”公证就是单方性的。若您想要把该房产拿到自己名下,又不过户的情况下,恐怕得做财产公证,直接公证到您名下。而不是委托公证,或者走赠予的方式,最佳方式就是过户。上面的内容就是我对 你提出的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问题的回答,希望你看过之后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