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是规避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规避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无论怎样流转,它的前提是必须要遵守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服从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地转用的总量控制,还要参与、服从土地收益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政策,所以这两者的区别和界限是明确的。
从表面上看以租代征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政绩、也有利于提高租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似乎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城市郊区,以租代征之风尤为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