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来讲,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情复杂,或者鉴定材料短缺的,可以延长鉴定时间。不设定具体鉴定时间,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防止发生急于追示鉴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法律链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
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