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
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爱惜粮食,不乱倒剩余饭菜。
集体行进时,听从警官指挥,保持队形整齐。
不饮酒,不违反规定吸烟。
患病时向警官报告,看病时遵守纪律,配合治疗。不私藏药品。
需要进入警官办公室时,在门外报告,经允许后进入。
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在 三米以外报告。
遇到问题,主动向警官汇报。与警官交谈时,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
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心理测试,养成健康心理。
尊重教师,遵守学习纪律,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接受文化教育,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争取良好成绩。 接受技术教育,掌握实用技能,争当劳动能手,增强就业能力。
阅读健康有益书刊,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参加文娱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