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手续,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须具备以下证件才可办理转让:
1、出让方须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房屋的房产证,房屋的土地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委托书等,这是基本的资料。其他的特殊情况,比如是经济适用房、拍卖房产、继承房产等这样的房产交易情况需要添加符合房产交易的其他文件,再有就是完税的凭证。
2、购买房屋的一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自己的配偶一起办理房产过户的,需要带上配偶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再有就是完税的凭证。
3、买主是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地产转让合同(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其中一份加盖印章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