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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转让可以是有偿转让,也可以是无偿转让,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但无论是哪种转让,想要获得转让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实践中,究竟该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的同时,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手续就不会顺利的完成。如果你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不妨来电向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随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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