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三无人员指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公民。
二、对于农村“三无人员”的救助政策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对于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政策根据各市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四、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