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而致腿部骨折的,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严重程序及恢复情况,由鉴定机构进行查检后才可确定是否构成伤残或达几级伤残的。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所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残,具体的可由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诉讼时,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例如肢体损伤致十级伤残的标准为:
.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