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他有好几个儿女的话 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 自由分配财产吗”:
(1)他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请注意: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他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他的个人财产(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的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2、“每个人得多少 他可以自己决定么 法律上认可不 ”:
(1)再次强调: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部分,他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法律会认可。
(2)但是:属于动产的,要交付想给予财产的子女;属于房子或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应在老人决定给予某子女或某几个子女后,协助过户到子女名下才能使产权转移给所要给予的子女,如果只是写下了将财产给某子女的协议、却没有交付或是过户到该子女名下,老人在世时可以随时反悔收回财产、不再赠与。
而且若是老人已经将财产分配出去了,例如房产已经过户了等,那么是就无权收回,若是还未分配出去那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