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算正常辞退。相关知识:
一、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废止,辞退违纪职工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也相应没有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实际上被下放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辞退的依据是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辞退的说法,所谓的辞退实际已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
三、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计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