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意识提高下,多个普通法国家近代已对该罪犯解禁,宽松处理有关罪行。早年除了有藐视法庭罪行外,亦曾有藐视议会罪。法治国家,首先要尊重的就是法律以及法律象征的法院和法官,对法院和法官的尊重也是对司法的尊重。法庭,无论是作为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裁判诉讼案件,惩恶扬善,定纷止争的场所,还是作为法院设立的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都具有庄重、肃穆、神圣不可侵犯等特征。树立法庭审判崇高权威,维护法庭审判正常秩序,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裁判各种案件,进而实现法律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藐视法庭,干扰、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阻碍了法庭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