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聚众斗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