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