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的经济补偿。关于违约金问题,国家并无一定标准,除非辞职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才须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劳动者辞职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不支付违约金。
劳动部发[1995]223号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