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表妹前段时间买了粽子走亲戚,结果发现端午期间的粽子有问题,食品卫生得不到保障,现在表妹去申请了公益诉讼了,食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是什么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19-07-07 辽宁盘锦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我国现行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全文
    10 2019-07-0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了公益诉讼了,食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1****2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营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通181****10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76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697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食品企业在违规生产后,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受到刑事诉讼。而检察院在上诉的同时,针对食品企业对顾客的实际危害,会附带着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所以,企业要合法经营,不能违规生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事项,需事先准备以下各项必备材料:
首先,应当按照规定撰写起诉书。
在该文书中应当详细阐述原告与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籍贯、民族等)、诉讼案由及原因(要述明决定提出离婚申请的具体背景)、明确的诉讼请求(列明希望获得何种裁决或判决结果)以及所依据的证据及其出处等重要内容。
其次,需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婚姻登记证书、户籍簿复印件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诸如涉及到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应一并备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如下,需要由检察机构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后,下达判决书,公益诉讼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程序机制上与普通的私益诉讼程序有一定的差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纯吃医药代表回扣算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医药代表向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监督管理职能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不当赠予回扣的行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接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也是不容忽视的现象,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强迫他人提供财务或是可以正当受纳他人财务的权力,以获取个人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这属于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个分支。
同样地,如果这些非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涉及到向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监督管理职能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不当赠予回扣的行为,也将依法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非国家公职人员接受贿赂的犯罪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强迫他人提供财务或是可以正当受纳他人财务的权力,以获取个人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这属于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个分支。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有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有什么,公益诉讼的特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受贿罪是哪种刑法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犯罪中的受贿罪,其主要构成要件为国家公职人员在职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优势地位,主动向他人索取钱财,或者不法收取他人给予的贿赂,并将这些财物作为为他人谋求利益的交换条件。
此外,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事务往来过程中,未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费用后,擅自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也会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那些触犯了受贿罪的公职人员,将会依据其实际受贿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车辆保险必须购买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该险种为我国现行法规所设立,旨在保护和保障每位机动车车主在行车过程中的权益与安全。
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又称“车损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车辆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3、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除本车驾驶员及其乘客以外的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
4、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简称“不计免赔险”,作为附加险种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约定的免赔率计算方式,对被保险人进行全额赔偿,从而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退赔的民事诉讼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职务侵占罪案件完成后,如若当事人与民事赔付部分存有异议,则可借助民事诉讼途径加以妥善解决。
这个过程的详细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向拥有管辖权权限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详尽的起诉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者即刻缴纳相关费用并得到立案许可。
在起诉被受理之后,法院将会把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方当事人手中,同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关于开庭日期、地点以及主审法官等相关信息。
在正式开庭审理期间,合议庭成员将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明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并询问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意愿。
倘若最终能够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将据此制作调解书,待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后即刻生效。
反之,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0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谁下达?
判决书由法院下达。我国食药领域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称为食药警察,是国家为了保障国民食品方面安全,特别设置的侦察机构,对于食药领域有争议或者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在法院审理后,下达。公益诉讼判决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药品妨害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涉及到药品管理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违反了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其行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此时,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接受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款。
这类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禁用药物的行为;
(2)没有获取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即生产、进口药品,以及明知是这种情况仍继续销售的行为;
(3)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本等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进行的行为;
(4)虚构生产、检验记录以逃避监管的行为。
然后再来看如何判断妨害药品管理行为是否达到了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的程度。
对此,我国《刑法》也给出了相应的判断依据。
如果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应被视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然而,如果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内容难以判断的话,那么就要依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出的权威性意见,再结合其他客观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综合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禁止使用原因等情节,认为具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现实危险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的;
(三)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
(四)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没有国家药品标准,且无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但检出化学药成分的;
(五)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在境外也未合法上市的;
(六)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或者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七)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或者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
(八)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
(九)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于涉案药品是否在境外合法上市,应当根据境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权利人的证明等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综合审查,依法作出认定。
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难以确定的,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