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
一般来说,报到证打回原籍,档案都是寄回了老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需要注意的是,毕业后返回生源地就业的大学生,如果选择把档案户籍迁回原籍的话,可以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如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主管权,就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工龄会在你的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