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那个省市的现在国尚未有统一的信访立法,现有的《信访条例》和有关部门规章主要以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为调整爱人,限定过于简单,范围过于狭窄。信访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经过中违背本条例的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导致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限定登记的;
(二)对隶属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行政机关未在限定时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就是这个了!如果说是冒犯的话,只能是《信访条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