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上有律所名称和电话,可以核实,律师函发出去以后,一直不回复,这时候就得跟对方沟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实施制裁措施,可以直接起诉。采取行动:由对方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要进行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那就办理相关委托手续,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