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作为公司股东的一份子,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些关于控股股东类别,这样我才能更好的为公司效力,且知道如何更好的赚钱,我想问一下控股股东不同类别之间有什么区别?

帮助10人 3.9w浏览 匿名 2019-07-30 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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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拥有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能绝对保证对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经营。相对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经营,一般情况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或受其他股东委托,合计具有最多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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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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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类型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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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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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的区别是:对于公司的事项的决定权的大小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股东的规制中,相对控股股东指的是拥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经营,一般情况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或受其他股东委托,合计具有最多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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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偷东西不算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与偷窃罪之间的差异,其本质原因在于法律层面的明确划分和定义。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并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并不存在“偷窃罪”这个具体罪名,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盗窃罪”。
也就是说,偷窃本身并非一种犯罪行为,它仅仅是一种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表现。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偷窃的物品价值达到了一定的数额,那么这种行为便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其数额的设定是依据盗窃者所盗窃财物的实际价值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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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企业员工受贿罪的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涉嫌受贿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者,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及其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同时可以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面临着死刑的惩罚,并且还会被并处没收所有财产。
同样地,对于受贿金额介于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个人,他们需要接受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可能会被并处没收财产。
而对于那些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个人,他们将会被判处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那些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但不到一万元的个人,只要他们在犯罪之后有悔过表现和积极退赃的行动,就可能得到减轻相应处罚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机会,但需要接受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的行政处分。
最后,那些受贿金额未能达到人民币五千元的个人,如果情节较为严重,他们将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情节较轻,他们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将会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情节较重通常包括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污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带来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
情节较轻则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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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区别在于有可能实施控制人不是控股股东,但是通过某种关系对该公司进行相映的控制,有可能是通过一些其他的投资,也可能是通过一些金融关系来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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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停在小区电动车被交警拖走怎么才能要回来
[律师回复] 解析:
遭遇交警暂扣的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取回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检验报告以及鉴定结论的确认之后的第五天内,应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领车通知单;
其次,相关当事人收到该领车通知之后,便可按照约定提取电动自行车。
若当事人未能在接到通知的第三十天内前来取走电动自行车,且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公开展示之后依然没有任何回应的话,则此辆电动自行车将由负责扣押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从相关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第五天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同时,因扣留车辆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然而,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并因此产生的停车费用则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后能够取回电动自行车的时间期限,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事故发生后的15天之内,当事人有权取回电动自行车;
第二种情况是在事故发生后的35天之内,当事人有权取回电动自行车;
第三种情况是在事故发生后的65天之内,当事人有权取回电动自行车;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需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新检验或鉴定时,扣车的时限将会相应地延长一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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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一般是自然人,但是控股的股东有可能是法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之间可能没有直接的资本关系,但是控股的股东一定是与公司有着直接资金关系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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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山东挪用资金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涉及非法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六万美元至二百万美元,或者是在三个月内未能按时偿还,其涉案金额达到十万美元至四百万美元之间,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而对于涉及非法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二百万美元及以上,或者是在三个月内未能按时偿还,其涉案金额达到四百万美元及以上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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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是:实际控制人可能是自然人,但是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都对公司的经营和各项事务的决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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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持刀抢劫罪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1.普通类型的抢劫罪与加重类型的抢劫罪,前者包括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的抢劫以及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后者则是针对上述行为且次数频繁或者抢劫金额巨大,同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抢劫犯罪。
此外,还包括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的抢劫以及持有枪支进行的抢劫等情况。
2.任何年龄达到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受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以排除受害人的抵抗,进而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此处所说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手段之外,采用其他使受害人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方式。
同样地,任何年龄达到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会与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而是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然而,如果行为人因复仇或其他个人原因伤害或杀害受害人后,趁机夺取其财物,则不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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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区别是:对公司的控制权是不一样的。如果我国的公司内部的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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