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谓“实股”,乃是指股东通过实际出资获得的股权,该股权已经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反之,所谓“干股”,则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为激励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而赠送的股票,也可视为一种股权激励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