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受侵权职责。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导致通常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导使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职责问题,我国侵权职责法第八十五条明确限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导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犯错的,应当承受侵权职责。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职责人的,有权向其他职责人追偿。第八十七条限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导致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