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一审判决还是可以上诉的。至于能不能再发还,要根据发还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因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可知,基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原因发回重审的,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因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再次审判后,再上诉的,不能再发还了;基于其他原因发回重审的,没有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