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返乡农民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具有本地农业户口,年满18周岁,且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贷款程序:
(1)到就业局申领《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初审表》、《再就业小额贷款审批表》
(2)就业局审核汇总
(3)送财政局审核
(4)送农商行审核
(6)参加创业培训
(7)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5万元以内。
4、贷款贴息方式:返乡农民工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80贴息。
5、贷款担保方式:(1)房屋抵押(根据承贷金融机构要求条件)(2)个人担保(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及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职员和有稳定收入的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个人担保)。
6、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确需继续贷款的,应在贷款期满前30天,向县劳动就业部门提出续贷申请,经劳动就业部门、财政、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续贷相关手续。续贷期限为一年。借款人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财政不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