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调解的,需要办案民警主持,两方当事人参与,一名与案件、两方当事人无关的证明人证明。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是以治疗案件导致的伤害花费的必要花费为根据,由两方当事人自愿商量。经判定,被侵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隶属治安案件,两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限定,对违法做法人进行处罚。民事赔偿部分,不隶属公安机关管辖,待公安机关处罚完毕后,由被侵害人自行打法院提诉讼讼。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金、行政拘捕、行政拘捕并处罚金。所以,不能达到民事赔偿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事情的起因、情节来判断应予以违法做法人要怎样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
(一)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
(二)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人或者60岁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