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是关于行驶证的限定,是无证行驶了吧,处罚是
第九十九条的限定。
第十九条 行驶机动车,应当依法获到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机动车行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限定的行驶许可要求;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行驶证。 拥有境外机动车行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限定的行驶许可要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能够发给中国的机动车行驶证。 行驶人应当按照行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行驶机动车;行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
(一)未获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被注销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获到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被注销、暂扣的人行驶的;
(三)导致交通意外后逃跑,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出限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逼迫机动车行驶人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行驶要求行驶机动车,导致交通意外,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背交通管制的限定强制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有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导致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违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导致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做法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注销机动车行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十五日以下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