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判决生效后,犯人即要从看守所转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之内移送。
看守所是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之所以是涉嫌,是因为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掉,所以要先关进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如果嫌疑人被查清楚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刑满才会释放。当然被判的刑期较短或者拘役一类的刑罚,会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