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产假限定158天还有难产假,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这个是国家《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中的限定。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
第六章保障与奖励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惠民政策时,应当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 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限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限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予以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薪水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第七条 女工人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工人怀孩子不到4个月小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孩子满4个月小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