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补签一份的。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保管的合同丢了都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劳动监察规定》用人单位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再则,若发生仲裁,需要提供证据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采用证据倒置的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的,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补签劳动合同的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补签的劳动合同将用工期限追溯到了用工之日,可以视为劳动者已自愿放弃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