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的面积是按房产证的面积,而不是按实地面积。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可见,房屋拆迁只对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的物权应当以登记为准,变即应当以房产证为准,而不以实地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