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淮网”网民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市房管局《关于淮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实施意见》,运河佳苑安置小区由清安街道蔬菜村成立专门管理班子,并建立专门管理队伍进行管理服务。考虑到小区面积较大,在服务和管理中会产生较大花费,初定收取每月0.45元平方米的物业公共服务花费,且只预收取了2年物业费,不存在一次性预收三年的情况。目前街道已向物价部门申请备案,待批复后按物价部门审核的准则收取物业费。我俩将加强对运河家苑安置小区物业的业务指导与监管工作,让其按照物业合同商定做好物业服务。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