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还无针对电子商务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依靠各个行业部门自主制定的规范,比如在专门的医药行业,由卫生部专门颁发了能够在网络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医药电子商务牌照。而与电子商务相关其他业务的管理,都分散在各部门,如电子支付的管理规范权在人民银行,电子商务牵涉的版权管理在国家版权局,物流管理则由商务部管辖,税收由财政部管辖。 而对网店管理职责,则是由C2C平台服务提供商承受,比如交易的安全性和交易数据的保全。目前各大平台的普遍做法是验证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每一个真实身份只能拥有一个卖家帐号,同时建设诚信系统,防止诈骗现象发生。目前,淘宝有大体80万卖家,而拍拍和易趣也各有几十万的卖家。时机争议 “电子商务是一个行业覆盖广泛的综合性行业,需要各个部门的合力才能够健康发展。”荆认为,网店新规受到争议是因为目前还不是实施网店牌照管理规则的合适时机。 针对网店新规实施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方面却一直无进行更多的回应。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解决的询问人员亦不知该限定会何时出台实施细则,至少到目前为止,询问的人数尚在少数,而且并无真正前来解决的网店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