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当然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撤消笔迹司法鉴定,那么这些就不必深入了解,但也可以当做常识,丰富自己。文书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一笔迹真伪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