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认为捡到东西不归还是属于道德上的问题,跟法律根本就不沾边。没想到细细查看了下,竟然发现原来不是这样的啊,捡到东西不归还竟然还有法律上的问题。拾到不犯法,不还就犯了。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在归还过程中造成的支出应由失主承担)。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拾到他人丢失物的情况,一块两块可能直接揣进兜里了,但是遇到数量巨大的情况,我们是否应该归还呢,这不仅仅是心理的挣扎,其实在法律上也是有约束的,那么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看到这个我也是醉醉的,以后路边捡到一分钱我也要交给警察叔叔。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