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后续还有问题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19-12-09 江苏徐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继承权的特性继承权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权公证继承权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全文
    14 2019-12-0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后续还有问题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1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80****15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880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768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以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孕期离婚女方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孕妇在怀孕期内离婚涉及到赔偿问题的具体说明如下:
即在孕期阶段,男方被法律禁止主动提出离婚申请。
若为女方主动提出分手要求,那么赔付金额等具体事宜则需经由双方进行充分商讨确定,若无法达成共识,交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结束后一年之内,以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的时间段里,男方同样受到法律约束,不得主动提出离婚申请。
但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存在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将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处理。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连续签了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相同或类似岗位、职务上签署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下,这种行为被视为合法且合理的。
如果用人单位连续两次与同一劳动者缔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此期间该劳动者并未有任何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职等导致用人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及进行重大经济调整的事件发生,那么用人单位将享有权利与该劳动者继续契约新一轮的劳动合同时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必须以双方共同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作为前提条件,而用人单位则拥有最终决定合同期限的权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专利发明人的确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不同的情形,专利权人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1.职务发明创造:
指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下完成的发明创造,这类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属本单位所有,待申请获批后,本单位即成为专利权人。
2.非职务发明创造:
指非因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者本人,待申请获批后,该发明人或设计者将成为专利权人。
若在此过程中,发明人或设计者与本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对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共同发明创造:
指由两个或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一个单位或个人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待申请获批后,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将成为专利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宅基地产权之分配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上文中的产权)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在分配份额上也是均等分配,除非继承人中有在生活困难的可多分。
10w+浏览
孩子扶养基金离婚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处理离婚事务中,我们强烈建议委托具备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的离婚律师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以制定出符合实际需求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策略,避免因情绪激动或决策失误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此外,在涉及到相关权益保护,尤其是关乎子女日后健康成长的抚养费用方面,不得因为个人情感因素而轻易做出放弃追究的决定。
无论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离婚共识的协议离婚模式,抑或是诉诸于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判决的法院诉讼模式,双方均需对此后子女的抚养事宜负起应尽之责。
2.在此需要明确指出,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力以及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这两者分别代表着父母双方各自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当承担的义务。
因此,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应的责任。
对于那些故意阻挠另一方探望子女,妨碍亲子关系维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以惩戒。
3.值得强调的是,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基本权利。
若遭遇一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形,当事人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最后,针对那些恶意拖欠抚养费用、伪造证据材料或者故意隐瞒、转移共同财产,从而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务必及时寻求专业离婚律师的法律支持,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将面临哪些问题?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现在部分农村仍然存在许多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情况。未来,这些“超标”的宅基地也将会成为集中整治的那一部分。一旦发现违反相关宅基地制度的行为将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离职必须到公司总部办理离职手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而定。
关于提交辞呈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应亲笔书写离职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用人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
其次,当用人单位接收到当事人的辞职请求之后,应该针对该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审批,若未通过审批,则用人单位应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内标注详尽的审核意见;
再次,经过审核或者获得批准的辞职请求,用人单位应填写离职人员档案转移通知书,并将其转递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辖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最后,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转来的相关材料后,应进行仔细清点,然后填写收据,从而完成离职人员人事档案的顺利转移。
此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还需要与当事人本人签署档案管理协议,随后向其发放离职证明书,至此,辞职手续方可全部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1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农村宅基地急需解决哪些问题?
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宅基地制度过于侧重对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导致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这种单一的宅基地制度是不合理的。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应当建立“无偿取得、有偿使用、有限流转”的制度原则。
2.6w浏览
行贿罪和贿赂罪的金额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涉及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以上,则会构成严重罪名——“行贿罪”。
然而,如果行贿所涉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依然应以触犯“行贿罪”的严肃罪名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1.向超过三位人士进行行贿行为;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用途;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6.导致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一百万元。
对于“行贿罪”的定罪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6.鉴定意见;
7.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在内的各类笔录;
8.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
所有证据都需经过严格查证核实,方能作为最终定罪量刑的充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有什么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餐厅吃鱼有鱼鳞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构成犯罪”这一说法。
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众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使用非食品级别的原材料制造食品,或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化学物质,或是未经合法程序采用回收食品当做开始生产的原材料;
(2)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限值;
(3)营养成分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专门供给婴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食和辅食;
(4)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菌滋生、污秽不堪、混入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特性异常的情况;
(5)病死、中毒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野兽、水产动物的肉及其制品;
(6)未经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了防止疾病传播等特殊需求而明文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
此外,违法使用添加剂,导致身体受到损害的异物等也属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